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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
2009-04-23 23:14  文章来源:欧盟经商处
文章类型:编译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4月15日就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达成初步协议。据该协议,信用评级机构今后要在欧盟市场上开展业务必须统一登记注册,由欧盟27国代表组成的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暂时负责此事务。短期内,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将受到一个联席机构的监管,这一联席机构由信用评级机构所在国监管部门联合组成。初步协议还要求欧委会在2010年7月提出立法建议,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管信用评级机构。初步协议有待欧盟成员国政府和欧洲议会正式批准后方能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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